发文日期: 2016-02-06
生效日期: 2016-02-06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2、已被修订,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一次修订
3、已被修订,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二次修订,自公布之日(2017年11月19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6年2月6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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