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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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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总 理  温家宝2008年11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
    责任编辑:心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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