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如何开具发票?
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两种情形:
一、法定免税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备注:企业不适用,该条只适用于个人)
2.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的免征项目。
3.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4.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5.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6.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第一条、第四条。
7.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
8.农膜生产销售、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五条。
由于针对不同产品或服务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比较多,且变化比较快,就不再列举,企业需要关注自己所在行业的优惠政策。
二、阶段性免税
如2022年度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的,免征增值税。
2023年度的月销售额小于10万元(季度申报的小于30万元),免征增值税。
三、发票开具
1.法定免征增值税的,直接开具免税发票。比如,农业企业销售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商场超市销售免税的蔬菜与鲜活肉蛋产品,就应直接开具免税发票。
2.按照总局的特殊要求开具:比如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总局要求直接按照免税发票开具,不做价税分离。
3.按照适用的征收率开具:
比如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享受3%征收率减按1%征收的,可以直接按照1%征收率开具发票。如果月销售额小于10万元(季度小于30万元),开具的普票部分就可以免征增值税。当然,开具了专票的部分,就需要按照发票显示的税额缴纳增值税。
四、关于放弃免税的说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不过,根据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等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解读,对于阶段性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免税,比如开具了专票的,不影响开具普票部分的免税优惠政策的享受。而且,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专票时,还可以根据客户需要等,选择开具1%或3%征收率的专票。
但是,对于法定免征增值税的,比如农业企业销售自产自销农产品、商场超市销售蔬菜和鲜活肉蛋产品,如果放弃了免税优惠的,则36个月不得再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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