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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07〕8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07〕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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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节约水资源,促进农业节水灌溉,发展农业生产,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指农业节水滴灌系统专用的、具有制造过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他出流装置、能够以滴状或连续流状出水的
    责任编辑:fa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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