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军区动员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中央和省级财政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0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为便于社会各方了解《办法》制定情况,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衔接国家政策举措,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参照中央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要求,在结合省情实际和学生资助管理的新形势、新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论证,最终形成《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使用范围、分配下达、资金管理、绩效监督、附则,共6章21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了资金涵盖范围、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基本管理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使用范围,共2条,明确了资金支持方向、具体资助政策和资金用途等内容。
第三章分配下达,共3条,明确了资助政策补助标准和计算方法,市、县有关部门和省属学校(含民办高校)的资金分配、拨付时限以及资金结算办法等内容。
第四章资金管理,共5条,明确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举措、基础数据和学籍系统规范管理的要求、规范资金发放方式等内容。
第五章绩效监督,共2条,明确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或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调整、资金预算安排以及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等内容。
第六章附则,共5条,明确了资助体系建设、校内资助资金提取比例、资助学校范围、办法时限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