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7-07-11
生效日期: 2017-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关联文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自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该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
2,关联文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需要就贴现利息开具发票的,由贴现机构按照票据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贴现机构按照转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关联文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就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发布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建筑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关联:根据《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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