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11-01
生效日期: 2010-12-0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的决定》已于2010年10月14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2月5日起施行。署 长 盛光祖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的决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的管理,海关总署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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