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6-03-28
生效日期: 2006-05-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的决定》已于2006年3月8日经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署 长 牟新生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的决定为了加强对进出境快件的监管,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03年1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