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03-09
生效日期: 2023-04-15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2003年11月18日海关总署令第104号公布 根据2006年3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147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3年3月9日海关总署令第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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