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04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已经2002年12月23日署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2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署监〔1998〕48号)同时废止。署 长牟新生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的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