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4-03-13
生效日期: 2014-03-13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2001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91号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