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8-11-10
生效日期: 2009-01-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1号),本文自2017年11月19日起废止
历史修订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 [1993.1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8修订) [2008.1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 温家宝2008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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