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财税文章
再见了,纸质火车票!税局通知!铁路电子客票正式上线!11月1日起执行!
10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宣布火车票不再使用纸质票据,改为电子票据。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解读
2024年10月1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对外公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根据《办法》的规定结合三部委有关司负责人答记者问的相关内容,就本次水资源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做政策解读,抛砖引玉,以飨读者。
无票支出!立刻停止!税务局再次紧急提醒
“以票控税”时代下,企业的每一笔不合规支出都会被税务局税务局监控。像买票这种事情,大家不要再做了!
农产品增值税抵扣原理及处理规则的完善
我国自 1994 年正式全面开征增值税,便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明确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这一利益让渡极大地调动了广大 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增收致富,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然而,农产品的免税处理 一直是学术界争议较大的话题。
八种“无偿”行为的税务风险
近期,有不少企业因为“无偿”被罚!“无偿”并不意味着“不需要缴税”!这里给大家总结了8种情形,赶快自查一下有没有“踩雷”!
资产负债表的涉税风险分析及解决方法
企业财务报表涉税风险分析的主要对象也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财务报表各项目内容及其变动都可能带来税收风险的产生。一般情况下,针对财务报表涉税风险分析,在传统指标分析方法的基础上,综观其分析方法的优缺点,但实际工作中应该是 “项目分析为主,指标分析为辅”的综合分析企业财务报表涉税风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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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法规注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
摘要:一、国铁集团所属运输企业、非控股合资公司以及地方铁路企业(统称铁路运输企业)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办理境内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时,可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摘要:一、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
(一)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的条件和范围。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和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符合下述基本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1.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基本条件。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3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回购方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办发〔2024〕110号]
摘要:一、本通知所称商保年金是指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的具有养老风险管理、长期资金稳健积累等功能的产品,包括保险期限5年及以上、积累期或领取期设计符合养老保障特点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商业养老金以及金融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产品。......
关于发布《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4)》的公告
摘要:为贯彻落实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相关要求,推动培养德才兼备的金融人才队伍,优化从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内容,协会制定了《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4)》,包括《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两个科目,现予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部分普通发票的通告
摘要:一、取消部分普通发票的种类
(一)取消“重庆通用机打发票(三联平推式,规格:210mm×139.7mm)”;
(二)取消“重庆通用机打发票(一联卷式,规格:76mm×177.8mm)”;
(三)取消“重庆通用机打发票(三联平推式,医疗门诊专用,规格241mm×93.1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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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实务案例
海鲜“大单”穿帮记
检查人员经调查确认,该企业于2021年至2022年期间,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向青岛S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食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份,涉及金额1190万元。针对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延边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万元的处理决定,由于案件涉及虚开金额较大,目前该局已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公司转让股票虚假申报为咨询服务并核定征收,注销4年后被查,拟补企业所得税2.67亿
经查,智辉公司在2019、2020年实际经营项目为股权投资,应按“金融商品转让”税目缴纳增值税。但是,智辉公司在增值税申报时按“咨询服务”税目进行纳税申报。由于金融商品转让为差额计税,智辉公司在取得减持股票收入后,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因此存在多缴增值税及其附加。
个人找公司开票,收票方也许核实对方身份及开票资质,否则即便业务是真实的,也属于虚开发票
经查,有劳务发生,给你单位提供劳务的是陈则静,自称是广州举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西安设的代理点的销售人员,服务费让你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总公司广州举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没有核实陈则静的身份和开票资质,也未与广州举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过,票货不一致,故属从第三方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运输业个体户常年白条入账,注销后仍被税务稽查,负责人需连带补税
你经营的淮安市淮阴区某某运输服务部经营所得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成本费用只有极少部分取得上游发票。申报成本费用,未取得发票。2019年至2023年申报的成本费用只有极少部分取得发票,成本费用发生的内容与真实性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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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推荐专题
残疾人相关税收优惠
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国家在税费普惠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全方位税收优惠。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不同税种所涉及的各项政策内容,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用好有关残疾人税费优惠政策,《残疾人相关税收优惠》以专题形式对残疾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不同的税费种类分别进行了提炼和总结,以期为会员朋友们提供涉税业务实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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