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0-28
生效日期: 2024-12-01
效力状态: 尚未生效
(2009年1月8日海关总署令第181号发布 根据2024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第273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正确确定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规范海关对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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