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3-15
生效日期: 2010-05-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0年3月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署 长 盛光祖二○一○年三月十五日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的决定为了规范管理,海关总署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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