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7-03-08
生效日期: 2007-04-08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2月14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8日起施行。署 长 牟新生二○○七年三月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以下简称珠海园区)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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