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0-28
生效日期: 2024-12-01
效力状态: 尚未生效
(2004年12月6日海关总署令第122号发布 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4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第273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第一条 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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