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一、基本情况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015年,《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明确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二、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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