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一、销售额
二、差额计税销售额
三、是否预缴增值税
四、自然人能否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五、纳税申报
六、纳税期限
视频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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