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6-06-22
生效日期: 2016-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关联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发布《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关联文件,科技部发布《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决定自2021年12月16日起,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1.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 2.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doc(以下称《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前已按《高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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