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9-01-22
生效日期: 2009-06-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已于2008年12月2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准确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的货物、物品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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