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1985-01-21
生效日期: 1985-05-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985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会计工作在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军队办理会计事务,必须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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