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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12号
发文日期:
2023-12-29
生效日期:
2024-01-01
发文机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pdf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3年1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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