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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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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二、自2022年1月1日至
    责任编辑:ma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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