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1996-08-29
生效日期: 1986-10-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的登记和开采的审批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第四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第五章 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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