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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0]98号

    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0]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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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规范和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筹资渠道,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现就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尚未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份,省级财政部门应按照《教育法》的规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定开征
    责任编辑:liuchu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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