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3-01
生效日期: 2019-03-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1、已被修订,根据2019年10月14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本文所附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和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根据该公告进行更新并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和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附件。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作出修改,将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修改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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