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11-29
生效日期: 2010-11-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关联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0号),全文废止税务部门规章4件,部分条款废止税务部门规章6件
2、关联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7号),全文废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3、关联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1件,修改税务部门规章的3件
4、关联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5号),公布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2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局对税务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0年11月26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予以发布。局 长肖 捷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一、现行有效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序号制定机关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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