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7-12-20
生效日期: 2018-02-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7年11月2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 1日起施行。 署长 于广洲 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保证海关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的同时,推动通关以及相关作业流程“去繁就简”,去除不必要的制度性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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