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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 海关总署第235号令

    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

    海关总署第235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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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7年11月2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 1日起施行。  署长  于广洲  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保证海关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的同时,推动通关以及相关作业流程“去繁就简”,去除不必要的制度性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
    责任编辑:qu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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