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8-06-06
生效日期: 2018-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规范税收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6月6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以下简称“税前扣除凭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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