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7-12-27
生效日期: 2018-07-01
效力状态: 已被修订
1、已被修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的通知》( 财税〔2018〕75号)规定,“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7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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