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5-04-30
生效日期: 2015-07-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部分废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附件1-3已被废止
2、失效/废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本文自2020年1月1日起废止
为规范纳税申报,维护纳税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和有关规定,现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有关申报表予以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附件7、附件8和附件9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个人所得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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