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3-27
生效日期: 2025-05-01
效力状态: 尚未生效
(2025年3月27日海关总署令第277号公布 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申报”是指进口货物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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