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3-21
生效日期: 2025-03-2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5〕103号)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区、管委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福建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1),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并装订成册。各县(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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