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3-21
生效日期: 2025-10-01
效力状态: 尚未生效
各金融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为加强对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监督管理,促进代理销售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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