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3-21
生效日期: 2025-03-1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管理,规范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税务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浙江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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