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3-21
生效日期: 2025-02-0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引导劳务派遣单位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强劳务派遣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部组织编写了《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要参照本指南,结合本地区实际,探索建立劳务派遣单位等级评价制度,根据评价情况对劳务派遣单位实行分类监管,提高劳务派遣监管工作效能,促进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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