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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民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规字〔2025〕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民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规字〔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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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为认真落实全区“稳增长促发展攻坚年”工作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通知如下。一、精准认定援助范围。就业援助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宁夏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非个人原因未就业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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