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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和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的通知 中小〔2025〕35号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和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的通知

    中小〔202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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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云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2025年暂行版)》,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和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集群申报(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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