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3-17
生效日期: 2025-03-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4〕16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63号),现就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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