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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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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5年3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2025年3月17日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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