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3-14
生效日期: 2025-03-14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根据中注协《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务报表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14号)和省注协《年度业务收入信息发布办法(试行)》的要求,为做好年度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财务报表报备及业务收入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财务报表报备工作(一)报送范围和时间1.凡在我省设立的事务所(包括外省在吉林省设立的分所)应按照规定向我会报送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2.撤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