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关于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事项的通告

    关于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事项的通告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规定,现将我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邮寄申报事项通告如下:一、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本通告所称邮寄申报适用于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18615510808

    17686682766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