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2-25
生效日期: 2026-12-3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现将修订后《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2024年度山东省(青岛市除外)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投入、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仍分别按照《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鲁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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