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1-22
生效日期: 2025-01-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有关规定,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水资源税适用税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