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1-02
生效日期: 2025-02-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省各委办厅局、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信用信息应用管理,强化对项目申报单位等责任主体的信用监管,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信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江苏省财政厅2024年12月31日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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