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1-13
生效日期: 2024-11-1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税务局,各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税收事先裁定工作办法(试行)》已经市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办公室2024年11月14日(只发电子文件)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税收事先裁定工作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