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1-10
生效日期: 2025-01-1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现公布《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2025年1月10日附件:附件1: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pdf附件2:立法说明.pdf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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