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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税发〔2025〕2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税发〔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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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省局第三税务分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根据《社会保险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在我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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