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1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为稳妥有序开展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全疆范围内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报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二、申报范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险种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18615510808

    17686682766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